根据《渔业补贴协定》,作为该协定缔约方的WTO成员需通知其成员身份,包括任何区域渔业管理组织或安排(RFMO/A)的成员资格,以及该RFMO/A管辖的区域和物种信息、受管理鱼类种群的状况、RFMO/A下的养护和管理措施,以及该RFMO/A已确定从事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捕捞的船只和/或经营者名单。
在努库阿洛法举办的研讨会汇集了主要政府官员,为通知事项的政府间协调奠定了基础。
WTO总干事恩戈齐·奥孔乔-伊韦阿拉表示:“透明度是将《渔业补贴协定》转化为对世界海洋及其依赖人群切实利益的核心。汤加的通知是一个鼓舞人心的例子,展示了WTO‘渔业基金’如何帮助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建设实施该协定所需的能力,并促进更可持续的渔业发展。”
汤加于2025年9月15日交存了《渔业补贴协定》的接受书,目前正受益于一项“渔业基金”项目准备赠款以支持实施。该赠款将于2026年9月结束,届时将交付一份需求评估报告和进一步定向支持的提案。
汤加政府渔业部首席执行官Sione Vailala Matoto表示:“汤加根据WTO《渔业补贴协定》提交首份通知,标志着我们实施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我们感谢WTO融资机制‘渔业基金’的支持,该基金使汤加能够举办全国研讨会并编制首份渔业补贴清单,从而增强了我们履行WTO义务和促进可持续渔业管理的能力。”
鱼类基金成立于 渔业补贴协议第七条 提供有针对性的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成员实施该协定。该基金设在WTO,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国际农业发展基金(IFAD)和世界银行集团合作运作。
该基金的第二轮提案征集已于5月8日截止,新批准的赠款预计将于2026年7月公布。迄今为止,18个成员对WTO渔业基金的捐款和承诺总额已达1570万瑞士法郎,相当于超过2000万美元。捐款成员包括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芬兰、法国、德国、冰岛、日本、韩国、列支敦士登、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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