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rolyn Geason-Beissel/MIT SMR | Getty Images
在人工智能治理风险方面,最能应对未来AI监管与公众审视挑战的企业,并非那些拥有最佳工具的公司,而是那些以明智方式让人类承担起责任的企业。你的组织是否清楚谁能阻止行为不当的AI模型或代理?此人是否拥有真正的权力?他们向谁汇报?不妨借鉴Adobe公司AI治理负责人的经验教训。
財富500強企業的每一位領導者 他們會告訴你,他們正在管理自己的人工智慧——每一個都是如此。現在問問這些領導者,誰該為關閉一個造成傷害的AI模型負責。大多數人無法回答這個問題。
沉默,是当前企业科技领域最重要的故事,却极少被提及。
過去幾年,圍繞人工智慧悄然興起了一套治理產業。企業建立了目錄來分類管理其AI模型,實施了分類系統以標註數據,設立了儀表板監控模型行為,並成立風險委員會審查新部署。它們制定了政策、聘請了合規官員,並向董事會提交了簡報。治理的基礎設施已大幅擴展。
缺少的是州长。
誰能關閉AI模型
我在Adobe負責AI與數據治理,我的工作正是建立每家企業如今都聲稱擁有的那套機制。而我在親身投入實務後,從內部學到的是:最困難的部分從來不是技術。最困難的部分是一個聽起來簡單到近乎冒犯的問題——當AI模型做出不該做的事時,誰有權力阻止它?
問題不在於誰收到通知,也不在於誰撰寫事故報告。關鍵在於誰有權力、組織地位,以及坦白說,誰有工作保障,能夠走進會議說:「我們要關閉這個。」
在大多數公司中,這個角色要麼不存在,要麼就是一個與開發團隊組織上分離的紙老虎。像是首席人工智慧倫理官這樣的職位,以及資料治理委員會之類的團體, 負責任的人工智慧 團隊完全必要,但僅具諮詢性質。他們可以標記問題、提出建議、向上呈報,但通常無法按下停止鍵。實際的決策權掌握在別處。在大多數《財星》500強企業中,這項權力通常屬於主要負責產品出貨與營收目標的人,而這個人有一切動機將治理標記視為次要事項,而非強制要求。
這並非針對個人的批評,而是對治理產業普遍選擇忽視的結構性問題的描述,因為治理產業販售的是工具,而非問責機制。
這些工具確實對法規遵循與有效治理至關重要。模型註冊表能告訴你存在哪些AI系統及其運作內容;風險分類框架能指出哪些系統最需嚴格審查;數據溯源系統則能顯示輸入資料的來源與品質。這些都是真實且重要的基礎設施,但僅是提升可視性的基礎設施,而非用於行動的基礎設施。
你可以對一個問題有完全的能見度,卻沒有解決它的機制。你必須看到某件事才能採取行動,但你也得拿起水管才能滅火。
這樣想吧:火災警報器不是消防隊。你可以為家中的每個房間佈線、每年盡責更換每個煙霧探測器的電池,並將所有警報導向一個精美的儀表板——但如果沒有人拿起水龍帶,你的房子還是會燒毀。沒錯,知道房子著火了至關重要——否則你根本不會知道自己需要水龍帶。但你還是需要有人通知消防隊採取行動。
治理行業販售的是工具,而非問責。
在Adobe,我們透過建立聯邦治理模式來解決這個問題,為每個AI系統指定專屬負責人,並設立一個擁有升級裁決權的中央指導委員會,該委員會向信任與安全組織(而非產品團隊)匯報。這是我們做出的關鍵設計選擇:讓治理機制擁有獨立於AI產品開發團隊的匯報線路。這點至關重要,因為能夠對AI決策說「不」的人,不應向那些因同意推出產品而獲益的人匯報。
為何需要緊迫感
此處的風險正迅速升溫。歐盟《人工智慧法案》現已生效,它並非要求企業證明其設有監控儀表板,而是要求證明其具備實質性的治理機制。該法案要求決策過程有文件記錄、責任歸屬明確,並能在事後釐清誰對人工智慧系統的重大選擇做出決定及其原因。當監管機構提出這些問題時,一份政策文件與風險登記冊將不足以作為答覆。監管機構要的是具體人名。
AI部署的速度加劇了治理的迫切需求。目前,大多數大型企業在其組織內部運行了數百個AI系統,甚至可能部署在領導層未曾察覺的地方。你會發現AI工具被應用於客戶服務、招聘、內容審核、定價、欺詐檢測,以及任何善意員工試圖簡化工作的領域。其中許多系統是在壓力下快速部署的,而治理問題則被視為「未來的自己」需要解決的事項。如今,「未來的自己」的時刻已經到來。
答案不是放慢人工智能的採用速度,而是要像重視技術問題一樣,認真對待組織設計問題。每個人工智能治理方案都應能回答三個問題:誰有權力停止一個模型?他們是否知道這是自己的職責?當這項權力與他人的路線圖發生衝突時,他們是否有足夠的地位來行使這項權力?
AI部署的速度加劇了治理的迫切需求。
如果你的公司無法回答這些問題,那麼你們就沒有治理方案,只有一堆文書作業。
能夠應對未來五年AI監管與公眾審視的企業,未必是那些擁有最先進工具的企業,而是那些默默耕耘、完成更艱鉅且不顯眼工作的企業——它們為技術建立了人類問責機制。
這些組織任命了人工智慧治理者,賦予其實際權力,並明確其職責並非讓AI部署更簡便,而是使其具備正當性。這些組織設有聯邦團隊,負責識別、補救及上報問題,且深知上報必須有明確的歸屬對象。這意味著治理職能需直接對接高層領導,獨立於負責推出AI的產品團隊,並擁有明確權限可中止AI部署。
每家公司都說自己在治理AI。真正區分治理與作秀的問題,比任何框架都簡單。問問自己:在我的組織裡,誰能說「不」,並且有權力讓這個「不」真正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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